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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二进宫”,“醉”上加“罪”!严惩不贷!

发布时间:2020-12-02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法治讯(徐萌)醉驾入刑已九年有余,“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句话虽然“老套”,但道理永不过时。对于那些因为酒驾、醉驾被处罚的驾驶人来说,本该吸取教训,敬畏法律。可有些人偏偏执迷不悟,不思悔改,什么叫“好了伤疤忘了疼”?大概说的就是下面这位大姐吧!

  2019年9月,柳河县的曲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道行驶,被公安机关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曲某静脉血乙醇含量为94.0mg/100ml。结果: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都说“吃一堑,长一智”,已经受过处罚后,是不是应该好好反省一下,改过自新?NO!这位大姐依旧心存侥幸,一而再的以身试法!

  2020年5月,曲某在驾驶证被吊销后,又驾驶小型轿车上道行驶,与另一辆小型轿车首尾相撞后逃离事故现场。在驾车逃离事故现场过程中,撞在了一火锅店的外墙上,造成曲某自己受伤、火锅店外墙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曲某静脉血乙醇含量为342.7mg/100ml。经认定,曲某负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无证+醉驾,这胆儿也太大了!被拘一次还不够?还想“二进宫”?上瘾了?

  被告人曲某因二次醉驾,且具有无证驾驶及发生事故后逃逸,再次发生事故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被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冥顽不灵,严惩不贷!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请广大驾驶人珍爱生命,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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