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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临淮岗司法所对一名违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处分

发布时间:2018-02-07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 ]

  全民公众讯(丁靓 冯林芝)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增强矫正人员服刑意识,确保全国、全省“两会”及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近日,霍邱县临淮岗司法所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张某给予了书面警告处分。

  张某于2017年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7年3月29日到霍邱县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县局将该矫正人员张某交办给临淮岗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教育矫正工作。2018年1月,社区矫正人员张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无故未经请假,私自外出至合肥亲戚家喝喜酒,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相关规定,决定给予矫正人员张某书面警告处分。 

  通过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采取警告措施,不仅使全体社区矫正人员转变思想观念,端正矫正态度,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威慑作用,而且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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